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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货车司机在广东“超载”被罚,“自残”

来源:广东蚕业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15 04:59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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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东货车司机赵洪军在广东清远一超限站地磅称重两次,均被判超重一吨以上,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赵洪军在超限站办公室割伤左臂后被同意复磅,结果显示未超重一吨以上,未到

山东货车司机赵洪军在广东清远一超限站地磅称重两次,均被判超重一吨以上,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赵洪军在超限站办公室割伤左臂后被同意复磅,结果显示未超重一吨以上,未到处罚标准。

事发超限站。受访者供图

全文2458字 阅读约需5分钟

山东货车司机赵洪军在广东清远一超限站地磅称重两次,均被判超重一吨以上,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因其在山东淄博至此地前称重均未达到超重处罚标准,赵洪军多次要求当地交通执法人员复磅,均以“超限站规定只能过磅两次”为由被拒绝。赵洪军在超限站办公室割伤左臂后被同意复磅,结果显示未超重一吨以上,未到处罚标准。

14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获悉,目前交通运输局方面已了解此事,具体情况正在核查中。对此,清城区委宣传部一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核查此事,后续会公开通报相关情况。

广东清远超限站两次过磅“超重”1.24吨

赵洪军介绍,这次拉货是从山东淄博出发运送一车有色金属至广东佛山,4月10日出发时,据淄博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过磅单显示,车货总重49.89吨。赵洪军称,该货车标准载重49吨。

4月12日17时赵洪军到达广东清远,在清城区新庄超限站测出超重。赵洪军回忆,卡车进入过磅区时,突然响起了车辆过载的警报声,且卡车前方的横杆没有抬起。赵洪军看到前方不远处的电子屏幕上显示,50.24吨,车辆超重1.24吨。

赵洪军称,他从距离此处不到50公里左右的另一处超限站经过时,并没有被测出超重一吨以上,“我这一路经过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等地不少于5个监测站点,都没有显示超吨,唯独在这里被记。”

因此,赵洪军怀疑过磅出现了错误,在与超限站工作人员协商后,对方同意其重新过磅。赵洪军便将车从超限站内开出,调转车头后,在超限站附近转了一圈后重新回到了过磅区,结果电子屏上仍显示卡车超重1.24吨。

两次过磅均显示车辆超重一吨以上,一名超限站的工作人员从栏杆旁的工作室内走出,要求赵洪军出示机动车驾驶证与机动车行驶证,并告知他将面临500元罚款和扣除3分的惩罚。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10月18日公开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中显示,“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确认未超过规定限载标准的车辆,直接予以放行;超过规定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警告后放行。”

多次协商复磅无果,卡车司机割伤左臂

工作人员要求赵洪军将卡车开往超限站后侧的停车场。赵洪军称,“在我前往停车场时,我后面至少有10辆卡车被当场扣下,全部开向了停车场。”

下车后,赵洪军来到了停车场旁边的一处办公室,办公室门前分别挂着“清城区新庄超限检测点”和“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六大队”两块门牌。

赵洪军两次向办公室内一名穿着交通执法背心的工作人员请求再次复磅,“我从山东过来的,沿途超限站都没有超吨,能不能再复磅一次,如果的确超吨,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里规定只能过磅两次,你刚才已经复磅过了。”

随后,赵洪军拨通了办公室内墙上的投诉电话,赵洪军称,接线人员表示“不接受投诉,有任何问题你与工作人员协商”。

14日上午,新京报记者拨打了上述投诉电话,接线人员自称是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太清楚当天的情况,现在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已经在调查了。”

14日中午,新京报记者以卡车司机的身份拨通了上述投诉电话。自称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清楚超限站只能过磅两次是否有明文规定,如果要求再次复磅,可以和工作人员协商,这个电话不受理投诉问题,如果对超限站过磅精准度有异议,应拨打其他电话,“可能是之前换过电话,但是那边(办公室)的联系方式没有变。”

随后,新京报记者拨通了上述工作人员提供的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的电话,对方称自己不受理过磅精准度问题,应该拨打清城区交通运输局的电话询问此事。记者再次拨打了其提供的清城区交通运输局电话,截至发稿前,未接通。

文章来源:《广东蚕业》 网址: http://www.gdcyzz.cn/zonghexinwen/2021/0415/1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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