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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蚕业下(2)

来源:广东蚕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27 14:3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晋书》“食货志”记载户调的标准是:“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二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年龄的划分

《晋书》“食货志”记载户调的标准是:“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二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年龄的划分“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为老小,不事”。唐《初学记》保存的一个资料记载当时执行的情况:“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绢三匹、绵三斤,出为公赋,九品相通,皆输入于官,自如旧制”。这是一户只一丁的纳税标准,可以看到统治者要把人民处剥削来的户调绢全部归为已有,不愿把绢绵分给诸侯,诸侯所需的绢,则从纳税者减租谷的份额中,折充秩绢来缴纳。对非蚕桑产区,也可用布来代纳。《初学记》引《晋令》载:“其赵郡、中山、常山国输缣当绢者,及余处常输布当绵绢者;缣一匹当布六丈,疏布一匹当绢一匹,绢一匹当丝二斤”。又《太平御览》引《晋令》载:“其上党及平阳输上麻二十二斤、下麻三十六斤当绢一匹,课应田者枲麻加半亩”。

北魏太和九年(485)颁布了均田制。在均田制中,除分给男、妇露田以外,规定十五岁以上的“男夫人一人给田二十亩,课莳,余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根,……奴各依良。限三年种毕,不毕,夺其不毕之地。于桑、榆地分、杂莳余果及多种桑榆者,不禁。诸应还之地,不得种桑、榆、枣、果,种者,以违令论,地入还分,诸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恒从见口。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不足”⑤《魏书》卷110“食货志”。

北魏政府分给每个农民私有的二十亩“桑田”,无非是为了对蚕丝的税收取得可靠的保证。此时,对每人上缴的蚕丝数量有记载:“太和八年(434)……户调帛二匹(幅广二尺二寸,长四十尺为一匹),絮二斤,丝一斤,……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至是,户增帛三匹……。”这增加的三匹帛,作为“官司之禄”之用,也就是对农民的附加税。北魏太和十年(486),“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任耕、婢任织者,八口当未娶者四,耕牛二十头当奴婢八”。

以上可见,北魏以农民种桑树的土地和缴纳的丝绸的制度和情况是:

(1)桑田不像露田一样只许农民定期使用而没有所有权,它不但可以终身不还,还可以传之子孙,并且可以买卖。即桑田过多,可以出卖其保留部分以外的多余部分。同样,桑田不足的人家,可以买进不足的部分。

(2)桑田只分给男子而不分给妇女。

(3)桑田虽固定作为私有,看来对多年生桑树的种植是有利的,但由于一家之中生、老、病、死的变化,仍不免要变动。例如:一家父子两口男丁,分得露田八十亩,倍田八十亩,其中包括每人应分的桑田共四十亩,一旦父亲去世,则该户应退还给政府露田、倍田各四十亩,即八十亩,但因“诸桑田不在还受之限,……不得以充露田之数”⑥《魏书》“食货志”,因此,除退出父亲的六十亩露田以外,还须用儿子的二十亩露田来补足,这样,儿子只剩下三十亩露田和三十亩倍田(总数为桑田四十亩,种庄稼的露田、倍田各三十亩),而每年应缴纳的地税和赋税,仍旧照露田四十亩计算。为了弥补赋税的支出,势必出卖父亲的遗产——二十亩桑田,这样,桑田的合理肥培管理也不能获得保证了。

(4)农民在封建统治阶级的重重压迫和剥削下,饥寒交迫,即使分得了桑田,也不见有能力和兴趣去管理桑树和蚕事,他们知道种桑养蚕所得的丝绸不会给自己穿着,仅是在“限三年种毕,不毕,夺其不毕之地”的强迫命令下,怕国家没收这二十亩土地,怕缴不出丝绸税而受罚,才不得不忍痛种桑。这些政策,实际上是保障官僚、贵族衣(丝麻)、住(木材)的制度。

表1 各代丝绸赋税标准的变化朝代曹魏西晋北魏北齐北周隋唐 宋 西魏(535)征收丝绸对象户丁(户调)户(均田)一夫一妇15岁以上未娶者每人男女奴婢每人耕牛每头床(结了婚的一家)奴婢牛有室者丁一床单丁,仆录一人户丁有室者丁女18-64岁有室者轻癃者,丁半之分田、种桑、征收、标准绢2匹,绵2斤丁男绢3匹、绵3斤女及次丁男绢1.5匹,绵1.5斤边郡1/3-2/3男夫1人给用20亩,种桑50株;户帛2匹、絮2斤、丝1斤;另加帛1匹2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帛1匹帛1/4匹帛1/8匹帛1/10匹永业田每丁20亩,种桑50株;绢1匹,绵8两绢0.5匹,绵4两绢2尺绢一匹,绵八两绢1/2匹,绵四两永业田每丁20亩;绢1匹,绵3两绢1/2匹,绵1.5两绢2匹,绵3两,永业田20亩调:绢绫絁各2丈,绵20两庸:力役20日,不役者日出绢3尺绢一匹,绵8两绢1/2匹,绵4两绢3匹,绵1两绢一匹,绵八两年岁或家庭组成正丁16-60岁次丁13-15岁丁18-65岁室18-64岁丁为18岁以上20-59岁

文章来源:《广东蚕业》 网址: http://www.gdcyzz.cn/qikandaodu/2021/0727/1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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