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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委员制的创设与裁撤*(7)

来源:广东蚕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04 13:33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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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民政府创设行政委员制的最初动机,是贯彻军民分治与政治统一政策,并考察监督各县县长,扫除一切贪官污吏,以期达到政治日见清明的目的。作为最

国民政府创设行政委员制的最初动机,是贯彻军民分治与政治统一政策,并考察监督各县县长,扫除一切贪官污吏,以期达到政治日见清明的目的。作为最先试行行政委员制的南路、东江地区,其试行结果如何,直接决定该制的最终命运。事实上,行政委员制在上述两个区域的具体实施过程并非顺利。

国民政府在南路各属完成军事行动之后,即委派甘乃光为南路行政委员,管理各该属行政,并为使该属地方各项庶政日趋良善,更授予行政委员有任免县长之权,以充实其权责。不过,制约甘乃光行政的阻力,首先来自与古应芬关系密切的当地军方。甘乃光在奉委南路行政委员后,即在省报广告栏通告发出消息,并且决定随李济深向江门出发。不料李的部下突然在11 月26 日派人致意甘氏,表示“南路军事未定,政治统一尚未说得到。且用兵之际,凡敌军所经区域,其民、财两政之权,不能不暂由本军掌握”。面对李济深部的挡驾,甘乃光兴致大减,连托某要人向李疏通。①《甘乃光为李济深部下挡驾》,《香港华字日报》1925 年11 月27 日第1 张,第3 页。甘乃光一行好不容易抵达江门,本欲在彼设立行署,却又因该处驻军陈铭枢部及公安局长不代为筹集署内所需经费,连行署地方亦不允让出,只得前往阳江。及抵阳江后,设立行署的地方是有了,但该处无所收入,所有署内经费,防军亦一概不理。甘氏屡次派员与县署及防军交涉,“皆谓未奉陈师长命令,不知有委员长等语”。甘乃光等有见于此,自知不能立足。②《甘乃光有折回省城信》,《香港华字日报》1925 年12 月10 日第1 张,第3 页。另据消息称,南路行政委员甘乃光在巡视各县后,委任开平、恩平、电白、廉江、化县等县长,不期各该县缺早经各军荐员委充,未允刻即交代。③如南路桂军指挥俞作柏在1925 年11 月23 日致电广东省民政厅及省政府,“茂名为八属要冲,际兹军事期间,县长一职,经理地方庶政,旁及军政,不能不慎选人员”,要求调代理化县长吕仲仁为茂名县长,所遗化县长由该县团保局董魏琼代理。《军长委任县长》,《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12 月9 日第6 版。

东江各属行政委员周恩来的处境,与甘乃光大致相同。蒋介石率领的东征军在收复潮梅各属之后,采取军民分治政策,将其下政治分为军事和民事二部,军事善后交由第一师师长何应钦以潮汕善后督办身份办理,民事则授以政治部主任周恩来全权处理。据此,东江各属民政暂由周恩来掌理。实际上,周恩来在最初的行政过程中,就遭到来自第一师师长何应钦等军方势力的干涉。尽管蒋介石在11 月6 日抵达汕头之后,即下令规定“惠潮梅行政官吏,除由政府及本总指挥委任,或由本军政治部周主任呈报核委各员外,所有各军擅委各职员,一律撤销”,④中共惠州市委统战部、中共惠州市委党史办公室编:《东征史料选编》,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 年,第531 页。但局面未有大的改变。周恩来在东征进行过程中,将原来贪污无能的县长加以撤换,改由随军东征的国民党左派、共产党员充任。12 月12 日,何应钦以周恩来多委任共产党员充任行政上的重要位置为由,突然调动军队加以干预,并向蒋介石控告周恩来、李公侠等排除异己、营私舞弊等罪状。14 日,蒋介石亲自提讯扣留在汕各县县长,最后审得揭阳县长曾靖圣、潮阳县长孙家哲涉嫌买卖警察区长缺,其中后者售卖两警区长缺得洋3000 元,证据确凿,按法当判处死刑。孙家哲为了转移视线,供称自己的县长一职是其用7000 元向政治部购买所得。⑤《蒋介石整饬吏治》,上海《民国日报》1925 年12 月24 日第2 张第3 版。蒋介石遂当即就此事召询周恩来,结果因查无实据,又将其释放。周恩来在经历此事后,意识到自身处境及军方对于行政的干涉,随即以自己年轻学稚、身兼数职,无法胜任东江行政委员一职为由,致电国民政府委员会,要求收回成命,另简贤能,以便专在军队方面致力政治工作。⑥《周恩来电辞东江行政委员》,《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12 月17 日第7 版。其后周恩来更亲自到广州向汪精卫面辞,只因汪对其晓以大义而作罢。不过,周恩来仍以“自东征以来,军事时期之行政事务,在事实上东征军总指挥政治部已成立行政机关,亦实无另设行署之必要”为由,并未正式就任东江行政委员一职。⑦《周恩来通电暂行就职》,《广州民国日报》特刊第3 号,1926 年2 月10 日第1 版。

总之,南路各属行政委员甘乃光、东江各属行政委员周恩来在履职之初,均遭受到来自军方的干扰,在1925 年底先后呈请国民政府辞去各属行政委员一职,只是国民政府对此均未予以批准,以致在甘乃光12 月9 日返省后,南路各属行政公署并未另委人接充,仅委任1 名主任代为主持其事,而东江各属行政事宜也照旧由周恩来办理。除此之外,掣肘行政委员制实施的还有来自民政厅长古应芬的阻力。古应芬虽在12 月中旬打消了辞意,却仍不出席省务会议,并权衡形势,选择与李济深、陈铭枢相配合,利用组织法有关各县县长须由民政厅荐委的规定,推荐南路各县县长人选,与南路行政委员甘乃光作对:如阳江县长,甘乃光已委姚世俨,古乃派陈鸿慈;化县县长,甘已委江鋈,古则委魏琼。至1926 年初,这种政出多门的情形更加严重,暗潮日烈,以致南路各县“仅电白县长陈某,于前日交卸返省,其他各新委县长尚未能到任视事云”。①《南路新委县长未能到任》,《香港华字日报》1926 年1 月19 日第2 张,第3 页。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在国民党二大召开前后,为了营造统一、团结的氛围,国民党左派与共产党对于古应芬等处处退让。当时更有政府中人鉴于政象不佳,已有将各区委员裁撤之议。古应芬更对人表示,“各区委员如实行撤销,予亦甘愿辞职,决不恋栈”。甘乃光亦知彼时形势对其不利,无意坚持成见,遂密电阳江行署着手收束。②《各区行政委员有裁撤消息》,《香港华字日报》1926 年1 月16 日第1 张,第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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